美的内涵是指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同的本质属性。美包括生活美和艺术美两个最主要的形态。生活美又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艺术美包含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几个基本范畴。喜剧有讽刺、揶揄、滑稽、机智、幽默、怪诞、荒诞等子范畴。
虽然人们都能感受到美,并且能够识别美,但是在回答“究竟什么是美”的问题时,答案却千差万别。总结前人的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下列几种:美是形式的和谐(古典主义);美是上帝的属性(新柏拉图派);美是完善(理性主义);美是愉快(经验主义);美是关系(启蒙主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德国古典美学);美是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等等。
美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概括归纳起来不外五个方面:
(一)美在客观说。这种理论最初注重美的自然属性的研究,发现了有关和谐、比例、对称、多样统一等美的外观形式法则。后来侧重于社会美的研究,对美与生活的关系等问题有精辟的论述。代表人物有狄德罗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
(二)美在主观说。认为美是人的意识、情感活动的产物或外射表现,这种理论在审美意识、审美心理、审美感情方面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代表人物有休谟、康德、柯罗齐等。
(三)主、客观关系说。认为美既不在客观,也不在主观,而在二者的结合中。但在论说中有倾向于客观的,也有倾向于主观的。
(四)超自然说。认为美是上帝、神或某种超越主、客观的“第三力量”创造的。
(五)社会实践说。认为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是自由的形式。
上述各种美论在相互对立中,又相互影响、批判、吸收、继承,呈现出一种复杂的发展态势。现代西方美学不再遵循传统美学自上而下的哲学演绎的研究方法,而采用自下而上的实证法,强调直觉、潜意识、本能冲动、欲望升华、主观价值、情感表现等主观因素的研究。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先后出现了实验美学、游戏说、快乐说、移情说、距离说、表现说、心理分析、格式塔等各种美学流派。这些流派对美的探索有不同程度的贡献,但也出现了反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倾向。关于美的本质的研究,发展到今天,尽管尚无定论,但它已使美学与其他科学的研究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现代心理学、生理学、数学、信息论、系统论、社会学、经济学、考古学等都在不断给这一难题的解决提供新的途径。 美的定义是美学中最难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第一篇系统研究美学的文章《大希庇阿斯篇》中,作者借苏格拉底的口总结到“美是难的”。
十八世纪欧洲兴起了“实验美学”热,意图从具体的美的事物中找到美的本质,从而给出美的定义。然而实验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图形和声音,所得结论不具普遍性。至于“美是生活”,“美是人的对象化”等定义,则犯了把具有交叉关系概念的交集概念,等同于了具有交叉关系概念中的某个概念的错误。
大陆学者易万成对美的阐释
1、关于美的定义
美学对美的定义是:人对自己的需求被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反应的反应,即对美感的反应。
2008年,大陆学者在《存在与华夏文明》一书中提出了美的这个定义。
2、此定义的合理性
美的这个定义,抓住了“人的需求被满足”这个美的本质,克服了以前许多美学家把美的属性当作美,把美感当作美而引起的诸多问题。它可以合理解释移情现象;可以解释同一刺激在不同情况下对同一个人,在相同情况下对不同的人,在不同情况下对不同的人何以有千差万别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很好地解决美学中的三大难题:变态美(以恶心为美)、自然美和音乐美。
由美的这定义出发进行演绎,可以对美进行合理分类,把自然美,社会美、相对美、形象美、朦胧美等都归入“美”这个种概念的属下。
由于人的需要随时间地点在变化,所以美的概念是动态的,美的外延也是不确定的。
3、此概念的三个要素
美不是孤立的对象,而是与人的需求被满足时的精神状态相联系的人与刺激的互动过程,这种动态的过程包括三个要素:
(1)信号——引起人愉悦反应的一切刺激,包括第一和第二信号。它是产生美的原因。
(2)主体——人。它是美产生的场所。
(3)美感——人的需要被满足时人对自身状况产生的愉悦反映。它可以是现实需要被直接满足时的感受,也可以是以往需求被满足的经验和记忆。 如果以人感知客观世界的方式(嗅,触,尝,听,看,想)为标准,美可分为实用美,形式美,音乐美、精神美和创造美。
以人的需要层次为标准,美可分为生理美、先验美和精神美。
按人活动的场所分,可把美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
按美产生时实物刺激的有无,美又可分为直接美和间接美。
按引起美的刺激是第一信号系统还是第二信号系统,美可以分为实际美和信号美…… 唐震在其新著《接受与选择》中指出:美的本质就是自由自在地劳动。美是表达劳动的自由自在性的事物,理解美的本质的关键在于理解创造美的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
1.所有创造美的劳动都是具体的劳动
个体在其与对象的对立与僵持中,需要劳动来解脱。只有劳动能把个体从对象关系中解放出来。由于个体所面临的对象是多种多样的,个体的劳动形式也就是多种多样的。
从表面上看,个体的劳动过程是满足吃、穿、住、用的过程。它是那样地实在,那样地俗不可耐,不少人甚至诅咒是劳动使他变得辛苦起来。然而,劳动对于人,就象生命对于人一样是不可或缺的。恩格斯说的好:“劳动改变了人本身”。如果没有劳动,也许世界上至今没有人类,如果没有劳动,人们不可能有今天这样丰富的生活。人们可以改变劳动的形式,但却不能取缔劳动本身。因此,在各种各样劳动形式的背后,其实是人与对象之间是自由的或者不自由的种种对象关系的表达,这一点,是万事万物是否“美”的总根源。
2.所有创造美的劳动的***性是自由自在性
虽然每一种劳动都是具体的,比如加工产品的活动、农业种植活动、建筑活动、舞蹈活动、歌唱活动、绘画活动等等,但是,这些具体形式的劳动活动都希望表达同一个目的——劳动的自由性。当着这种劳动体现了人改造自然(包括人改造人本身)之时,体现这一目的性的劳动成果(或者劳动过程)即是美的。换言之,每一种具体形式的创造美的活动必然是体现劳动的自由自在性的活动,那种凡是体现了人类劳动的自由自在性的劳动成果(或者劳动过程)则被看成是美的东西。
3.美是自由自在地劳动
美的事物正因为是由劳动的自由自在性构成,美表现在任何事物之上时,这种事物都是劳动的结果的表现者或者直接是劳动的自由自在性的表现者。作为劳动的结果,作为这种劳动的自由自在性质的反映,自由自在性被镶嵌在劳动过程以及劳动结果之中。比如生产劳动中的美,生产者按照自己的设想成功地制造出一件精确的产品,或者完成了一个成功的动作,这是他按照事物的必然性或者按照他自己高于必然性的设计使得劳动有了结果。这个时候,美是劳动产品的一个附属物,它镶嵌在这产品之中,是劳动的自由自在性的证明。作为直接的自由自在性的表现者,美直接就是这种劳动的主题,这种劳动直接地为了美而产生,比如艺术劳动,这种劳动的形式本身就是美,即美是自由自在的形式。
所以,当我们借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方法对美的事物进行抽象时,所有的、纷繁复杂的美的事物的***性就显现了出来,这就是,美的意义就在于它是表达人的劳动的成功的一面而不是失败的一面,当着人的劳动在具体的意义上完成了某些必然性的动作、在抽象的意义上呈现为人面向劳动对象时人的自由自在性的张扬时,此时,与这一劳动过程有关的一切事物——包括那些看似远离劳动过程的月亮等自然界(自然美的根源)就是美。循着这一本质去看待林黛玉细腻的酥手和焦大粗糙的手掌,它们在他们的劳动圈子里都被认为是美丽的,两者的美是不能置换的,因为他们的劳动是无法互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