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指事实明显或理由充分,不必怀疑,根本就没有怀疑的余地。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不作状语
一、毋庸置疑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毋庸,亦作“无庸”。不必,不用。
2.《辞源》(商务印书馆):毋庸,无须,不用。《汉书(九二)郭解传》:“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毋庸,待我去,令洛阳豪居间乃听。’”也作“无庸”。
3.《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毋庸,副词,无须。也作无庸。
由上述解释可知,毋庸置疑,就是指无须怀疑,不用怀疑,不必怀疑。指对某事或某种情况、现象十分肯定,事实明显或理由充分,根本没有怀疑的余地。它用在句子中,多作谓语,或作定语,或单独作分句,不能作状语。
例1:“是的,这点毋庸置疑!我相信她本来是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王朔《痴人》)(作谓语)
例2:“他的话也就毋庸置疑。”(张贤亮《习惯死亡》第三部)(作谓语)
例3:“毋庸置疑,我肯定能赢他。”(单独作分句)
例4:“毋庸置疑的是这些稀有物种正处于濒危灭绝的边缘。”(作定语)
例5:“毋庸置疑的是他确实是一个个人能力很强的人,我们有很多地方都需要向他学习。”(作定语)
因此, “毋庸置疑”直接作状语使用,用来修饰谓语“成为”,这一用法是错误的。
参考中学语文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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