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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楞严“心目”——法眼

“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则汝法眼应时清明。”——《楞严经》

“十番显见”极显正法眼,奈何读经人多不知。 法眼乃禅宗用词,愚以为就是楞严经所征的“心目”。后文说“非一非六”之根,又说“唯汝六根,更非他物”,楞严行文至此,足以迷惑人了,他不知此六根即是《法华经》所说的“清净六根”,更不知此六根之一合相。自佛世界内,“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周遍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可知楞严“非一非六”之根,乃是清净六根一合相,即是观音菩萨所善修的“本妙圆通清净本根”、“见闻觉知不能分割,成一圆融清净宝觉”。即是后文说的“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的“一”,即“一精明”。

? 圆通本根起用即六根门头放光,即是所谓的“眼见佛性”。禅悟见性者于其自佛世界内肉眼似有所见,可实是圆通本根或清净宝觉起见闻嗅偿觉知了知如幻妙有(根身器界种子),此即“性觉妙明”,非自性行者眼能见、耳能听、鼻能嗅…自性行者如同幻人作幻事,故古德有“平地上死人无数”,令参“拖死尸的是谁”。

? 古德云“尽十方世界是沙门一只眼”,楞严云“心目开明,叹未曾有。”在下以为禅宗的“法眼”即是楞严的“心目”,不知各位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