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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荷兰”、“尼德兰”、“联合省***和国”、“尼德兰王国”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金志霖
近读《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0年第6期关于《世界近代现代史)(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若干问题的讨论,其中部分涉及到有关“荷兰”、“尼德兰”、“联合省***和国”、“尼德兰王国”等名称及相关内容,因笔者最近曾对尼德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问题进行过专题研究,查阅不少资料,故撰此短文,以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
其实,有关的权威工具书早就对“荷兰”、“尼德兰”、“联合省***和国”和“尼德兰王国”这四个名称作了明确的解释。《世界历史词典》称:“尼德兰(Nederland)①即荷兰。②西欧的历史地区,位于北海之滨,莱茵河、马斯河与埃斯考河(Escaut,英文作Schelde〔些尔德河〕)下游,包括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的一部分。‘尼德兰’意为低地,因这一带地势低平而得名。曾为查理帝国的一部分。据公元843年《凡尔登条约》,大部分划归中王国。后形成一些封建领地,如不拉奔(Brabant)、佛兰德斯(Flanders)、荷兰(Holland)。十四世纪时为勃良第公爵兼并。1477年归哈布斯堡王朝统治。1556年转属西班牙。”
“联省***和国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和国。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尼德兰北方七省和南方部分城市于1579年1月23日缔结乌得勒支同盟,为***和国的成立奠定了基础。1581年,由北方各省组成的三级会议宣布废黜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正式成立联省***和国,由于荷兰省在联省中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最重要,因此亦称荷兰***和国,简称荷兰。……1795年为法军占领。1806年荷兰成为王国。”①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称:“荷兰Holland尼德兰的历史区域,1840年起分为北荷兰和南荷兰两省……当年的尼德兰***和国和现在的尼德兰王国都往往被称为‘荷兰’。”
“荷兰Netherlands,The正式称荷兰王国。”
“荷兰***和国DutchRepublic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省***和国(1579—1795)。由北尼德兰的7个省组成。”②
由于中文翻译的问题,《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尼德兰***和国和尼德兰联省***和国即联合省***和国,尼德兰王国即荷兰王国。以上所引两书中还有更详细的资料,有兴趣者不妨找来一读。
根据上述介绍不难发现,“荷兰”、“尼德兰”两词均为一词多义,“荷兰”既为地区名又为国家名,“尼德兰”亦然。假如对此没有异议的话,那么有关问题的是是非非就容易判断了。
关于问题一③“作为地区与作为国家的‘荷兰’”:该文认为,《世界近代现代史》(上册)在“描述中反复提到一个名词‘荷兰’,一个最大的失误就是混淆了作为地区的‘荷兰’与作为国家的‘荷兰’的不同。”既然“荷兰”一词一词多义,那么所谓的“混淆”也就无从谈起了。事实上,学术界也一直在前述两重意义上使用“荷兰”一词,如《十六世纪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④一书;高校教科书亦然,朱寰先生主编的《世界中古史》第十一章“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中,“荷兰”既作为省名,也作为国名⑤,因此《世界近代现代史》(上册)的有关行文无可指责。当然,为了避免学生不必要的误解,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作一简要的说明,这是教师应尽的职责。
关于问题二“‘荷兰’的演变”:该文主张“‘荷兰’应改为‘尼德兰’或‘尼德兰北部’。因为十四世纪时还没有荷兰国家,荷兰是在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即1581年才建立的。”这也是不妥当的,因为此处的“荷兰”显然是领地名,而非国家名。将“荷兰”改为“尼德兰”或“尼德兰北部”更非明智之举,理由很简单,一是如前所述,荷兰仅是构成尼德兰的众多领地之一,两者之间完全不能划上等号;二是尽管荷兰位于尼德兰北部,但并非尼德兰北部唯一的构成部分。
关于问题十五“应当用‘尼德兰’来代替‘联合省***和国’”:该文所提及的内容,则部分正确,部分还有待进一步商榷。该文说,“总之,尼德兰革命以加尔文教为旗帜,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兰北部的统治,因此当尼德兰革命完成时,联合省***和国应当是新教加尔文教所控制的地区,而不应该是天主教所控制或者至少说应当是新教和天主教继续斗争的地区。”此说合理。乌得勒支同盟明确宣布:“关于宗教方面,荷兰和泽兰的居民将保持自己的意见……〔在其他地方应〕使每个人毫无阻碍地享有宗教自由,使任何人不因自己遵循根特协定所规定的宗教,而触着霉头。”⑥这实际上就是再次承认了加尔文教在荷兰和泽兰的合法地位,及其他地区居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因此《世界近代现代史》(上册)第19页图示中将联合省***和国标为天主教区明显是不妥的。至于问题十五最后主张将原图中的“联合省***和国”改为“尼德兰”,还应慎重考虑,因为宗教改革后尼德兰南北两部分的宗教势力状况大相径庭。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当尼德兰北方确立了加尔文教的合法地位后,位于南方的阿拉斯联盟仍然承认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对尼德兰的 *** ,奉天主教为唯一的宗教⑦,尼德兰南北两方由此分道扬镳,最终“加尔文教在荷兰创立了***和国”⑧。这已是学术界的***识,所以两者不能一概而论。否则,旧划甫去,新错又来,岂不尴尬!?基于上述理由,建议改变图中联合省***和国的标识,即将原来的天主教区标识改为新教区标识,这样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关于问题五十“‘荷兰’应为‘尼德兰王国’”:笔者认为似无更改的必要。荷兰国名全称为TheKingdomoftheNetherlands,中文一译荷兰王国,一译尼德兰王国,简称荷兰,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可能由此而产生,本问题即属其中之一。
外国历史地名和术语等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中既牵涉到历史沿革,又与中文翻译有关,因此处理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最好能查阅一下相关的外文资料,切莫轻易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