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线的位置和斜率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的价格。预算线(Budget line):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消费者可以用给定的收入可能购买的各种商品组合点的轨迹。有时称预算约束(budget constraint)或者是消费可能线、价格线。表示的是在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的价格给定的条件下,消费者的全部收入所能购买到的两种商品的各种组合。预算线表示的是消费者所能购买的商品X和商品Y的数量的全部组合。它的斜率等于商品X的价格除以商品Y的价格再乘以一1。预算线方程是:P1Q1+P2Q2=I。其中P是:商品的价格;Q是:购买商品的数量;I是:消费者的收入。关于消费者的概念,在各国法律中,以及一国各部门法中不尽相同。按照不同的确认标准,大体分为三种:以经济领域为主要的确认标准,认为凡是在消费领域中,为生产或者是生活目的消耗物质资料的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是生活消费还是生产消费,也不论是生活资料类消费者还是生产资料的消费者,都属于消费者之列。比如《泰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买主或者是从事业者那里接受服务的人,包括为了购进商品和享受服务而接受事业者的提议和说明的人。”以消费目的为主要标准的消费者预算价格指数,认为消费者仅指的是因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商品、使用商品的人。所谓非商业性目的就是仅限于购买者自己的消费,而不是用于转卖或者是营业。比如中国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规定:消费者是“有偿获得商品和接受服务用于生活需要的社会成员”,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把消费者定义成“有偿获得商品和服务用于生活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显然,这种定义并没有明确排除法人等社会组织。以自然人为主要的标准,这种划分是不以或不惟一以消费目的为标准,而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比如美国的《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消费者是那些购买、使用、持有、处理产品或服务的个人”。197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年会上,将“消费者”定义成是“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