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中的武大郎是个卖炊饼的老实人,理应挣不了几个钱,但是他却住得起两层的楼房,还带院子,这是怎么回事呢,可能我们都很纳闷。这是因为他是“典”的房,而不是买的。
《金瓶梅》中最开始提到武大郎,他还是租房子住,最初在“清河县紫石街赁房居住”,“终日挑担子出去街上卖炊饼度日”。后妻子故去,便只有与女儿来个过活,家里光景一日不如一日,加之“又消折了资本”,原来的屋子是住不起了,“移在大街坊张大户家临街房居住”。这张大户家有个叫做潘金莲的小婢,与大户不清不楚,但是碍于主家婆不同意,故而大户将金莲嫁给武大郎权作掩饰。后大户病殁,此处也住不下去了,“武大故此遂寻了紫石街西王皇亲房子,赁内外两间居住,依旧卖炊饼”。
这两层的小楼房是在潘金莲的撺掇下去“典”的,第一回说道潘金莲终日在帘子底下嗑瓜子,引诱浪荡子弟,久而久之,原来的住处便住不下去了。既然要换地方住,按潘金莲的想法何不换个好的,“你赁人家房住,浅房浅屋”,“不如添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武大郎听老婆这般说,“当下凑了十数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第二层是楼,两个小小院落,甚是干净。”
根据史书记载,宋代的房价其实也很高,以开封为例,在其鼎盛时期“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真可谓价比黄金,和今天北京的房价相比,也毫不逊色。就连苏轼,大大小小还当得个差事,况且北宋官员的薪水并不低,在开封却还是买不起房子,儿子结婚,都要向朋友借房。寇准为一代宰相,算是位高权重了吧,然“历富贵四十年,无田园邸舍,入谨则住僧舍或僦居”。
武大郎所居的清河县,虽比不得开封,房价也不会太低,那么为何他就能够住大房子呢,原因就在于他是“典房”,而并非买房。“典房”的意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便是一方把土地或房屋押给另一方使用,以换取一笔钱,在约定的期限内居住,不用付利息,到期返还原款,便可能收回原物。一般“典房”的“典主”都是急缺钱用,而“典房”者手头恰有余钱,由此一拍而合,各得方便。
武大郎仅仅花费十数两银子,便典得“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且在衙门前,又繁华,又安全,现在的诸位怕是没有这样的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