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CR QUALITY(以下简称CR)保证提供的下文服务将通过一个专业人员按符合与专业标准相一致的熟练方式履行,并且重复履行的工作将不再依从这个保证。这个CR的提议是对下文所述的提供服务的唯一保证,而且它清楚地代替了所有的保证和提议。
7. 因疏忽的或故意行为或CR的失职而引发了要求、损失、破坏、或者身体伤害相关的费用,或是任何人的死亡或是直接地财产损失应当CR赔偿并使客户、雇员和代理商不受损失。其雇员或代理在执行下文提到的服务时提供了客户给CR任何在下文中的要求的技术信息,CR由单独的任何要求保卫的控制权。在保卫中客户合作期满(在CR的费用中)时,没有CR的优先的书面同意客户不能结算或做任何要求的协议。
8. CR责任的范围不超过客户付给CR合计费用,包括对客户或者任何履行或 不履行合同的第三方或者以任何方式有关于这个合同的任何赔偿。在任何情况下CR不对间接的、突发的处罚、损失、损害等费用负责任,即使这种风险已被告知可能存在。
9. 任何通知或要求应做成书面形式,并通过一流的已付邮资的邮件或传真打印派送到下面地址或双方商定的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地址。
10. 这项协议是双方协商的整个协议,它取代了所有先前书面协议或之前的商讨;除非双方商订的合法书面文件,否则不得进行修改, 这份合同应受宾夕法尼亚州法律的保护。
11. 任何由这一协议导致的可以确定或征收的税款、利息或罚款,由客户支付,如果违背征收并且款项被CR支付,客户应及时提出退还要求,除非税款是基于CR依照这项协议赚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