仄仄平平,去(领)平平仄仄,仄仄平平(韵)。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韵)。仄仄平平去上(末二字亦可仄仄),平仄仄豆平平仄仄(韵)。仄仄仄(可韵),去(领)平平仄仄,仄仄平平(韵)。
(么)平平仄平仄仄(亦可仄仄平平仄仄),去(领)平平仄仄,仄仄平平(韵)。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韵)。仄仄平平去上(末二字亦可仄仄),仄平平豆仄仄平平(韵)。仄仄仄(可韵),平平仄平(亦可仄仄平平),仄仄平平(韵)。
说明:
1、平:表示应平可仄。仄:表示应仄可平。此谱中的“领”字,表示一字领四字。“豆”表示音节停顿,即三四结构。
2、按原谱应为“上去”,为便于当今创作亦用“仄仄”。当否,仅供参考。
3、此谱系根据元好问原作,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元曲鉴赏词典》所载曲谱等有关资料,并经《当地散曲》编辑部讨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