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条件和流程详解: .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i ]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5、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i ]打印新的户口薄。
6、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2张免冠(不带帽子,头发不遮盖脸部)付照片,交给户籍部i门做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