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汉语成语,拼音是yuān jiǎ cuò àn,意思是冤案、假案、错案的合称。
相关造句:
直诉作为我国古代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历史可以溯源至西周。三是强调在审讯中不能搞逼供信,不能产生冤假错案。
十五年的冤假错案终被平反昭雪了,站在阳光下,他哭了。成语冤假错案出自王朔《谁比谁傻多少》:“就按你们人制造冤假错案那个标准,我这点毛病也不够捕的吧?”
扩展知识:
成语一***有5万多条,其中96%为四字格式,也有三字、五字、六字、七字以上的成语。如“五十步笑百步”、“闭门羹”、“莫须有”、“欲速则不达”、“醉翁之意不在酒”等。成语一般用四个字,这大概是因为四字容易上口。
如我国古代的诗歌总集《诗经》,就以四字句为多,古代历史《尚书》,其中四字句也有一些。后来初学读的三、百、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其中后两种即全为四字句。《四言杂字》《龙文鞭影》初、二、三集,都是四言。
这虽然是训蒙书,也足以说明四字句之为人所喜爱、所乐诵。古人有些话,本来够得上警句,可以成为成语。只是因为改变为四字,比较麻烦,也就只好把它放弃,作为引导语来用。
例如"宋朝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语,意思很好,但因字数较多的关系,就没能形成成语,我们只能视为警句,有时可以引入文章。而如"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就容易说,容易记,便可以成为成语。
多于四个字的如“桃李满天下”、“真金不怕火炼”、“心有余而力不足”、“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类,在成语中都占绝对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