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一些审美观无处说理去,像欧洲曾经有过女子束腰的风俗,腰给你束的就像是粗一点的胳膊那么粗,似乎上半身稍微受一点外力,腰部就会折断一样。还有埃塞俄比亚苏里部落的佩戴唇盘,这个更吓人,在你的下嘴唇里放一个大大的盘子,快赶上吃饭大的碟子了。与之对应的是长颈族,从小用铁圈将脖子缠的一层有一层,让脖子不能横向生长,只能向上生长,长出一个类似长颈鹿一样的脖子。这些习俗诞生的原因都是由于人们的审美,以此为美方可诞生习俗,可以说这些审美观有些变态,中国的三寸金莲也是如此。
缠足开始于北宋,兴起于南宋,在明朝达到了顶峰。起初仅仅是皇家女子进行缠足,以此为美,日子久了,普通的百姓也进行效仿,逐渐的缠足之风,风靡全国。至此之后,直到中国近代,异国文化渗透进中国,缠足的陋习才慢慢消失。缠足就是在女子很小的时候,用布一层一层缠住女子的脚,不让其正常生长,直到女子长大,脚不在生长之时方可将缠足布取下,其中成功者便是“三寸金莲”。
那是旧制度给广大妇女非人性的束缚!那时提倡所谓的“三从四德”,女人不能抛头露面进入社会,小脚制度就是套在女性身上的枷锁!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小脚已经成为历史遗迹了!
无论是中国还是他国,东方还是西方,都曾经诞生过一些所谓的变态的审美观,一些对人类身体本身有严重束缚的行为。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已经思想的解放,一定会慢慢的步入回正轨,这是大众的审美观,不是一个人一张嘴就能改变的,况且当初他们有这样的审美观,他们当时也不会觉得是病态的,反而会觉得很正常,只有时间才能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