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大全网 - 成语解释 - 法律中的谦抑性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的谦抑性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中的谦抑性的含义:

1、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2、刑法的谦抑性主要发生当出现刑罚无效果、可以他法替代、无效益等情况时才会使用。

3、刑法的谦抑性主要发生在立法环节。

二、一般而言,下列情况没有设置刑事立法的必要:

1、刑罚无效果:即假如某种行为设定为犯罪行为后,仍然不能达到预防与控制该项犯罪行为的效果,则该项立法无可行性。

2、可以他法替代:如果某项刑法规范的禁止性内容,可以用民事、商事、经济或其他行政处分手段来有效控制和防范,则该项刑事立法可谓无必要性。将群众的违法行为动辄规定为犯罪的立法法不可取。

3、无效益。指立法、司法与执法的耗出要大于其所得收益。

扩展资料:

法律中的谦抑性的解读:

1、谦抑性原则主要发生于刑事立法环节。

立法过程中,的确存在当其刑事立法与民商或经济行政立法“等效”时,即不作刑法设置的“谦抑性”立法选择。

2、但是在司法、执法环节,假若某行为因其危害程度严重,不仅触犯了有关民商或经济法规范,更触犯了刑法规范之际,司法机关不能“谦抑”地不去适用刑法而仅适用民商法或经济法。

可见,司法实践中必须明确:当其某一行为同时触犯两种轻重不一的部门法时,司法适用上首当选择的是“重法优于轻法”原则而非“谦抑性”原则;而当其同时触犯的两种部门法之中含有刑法规范时,刑法理所当然地优于其他部门法的适用。

3、需要指出的是,这样说并非一般性地否认谦抑性原则也可适用于刑事司法过程。但是,在司法环节,这一过程仅仅体现在适用“刑法”这同一部门法过程之中。

司法机关宜在充分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人人平等原则的前提下,去适度克减不必要的犯罪认定或抑制不必要的重刑主义倾向。

显然,这一处理方式与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却撇开刑法不去适用而去“谦抑性”地适用行政法的“克减”办法,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前者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罪刑法定原则行事的表现;而后者——对犯罪行为只作行政处理的司法、执法法,实属有职不守的渎职行为。

百度百科——谦抑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