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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所说的“自在”和“定在”该怎么理解?

理解如下:

黑格尔关于有限存在的本体论见解:有限存在是必然的,它是无限存在之消逝着的中介。《逻辑学》的第一个推论:纯存在是空洞,是无。

“自在”是作为本质的存在,原初的范畴。黑格尔之前的康德提出了“自在之物”这一概念,物从来不是外在于主体的、客观存在的东西,而始终是与主体相照面的、被认识形式所建构出来的对象、现象。人们通过感性获得物自体,这种感觉通过先验范畴的知性加工形成知识。

黑格尔认为存在与非存在联系在一起,他借用了斯宾诺莎的命题“一切规定都是否定”,存在与非存在辩证法的合题在“定在”中得到演绎。

定在是有与无,实在与否定的结合。黑格尔在这里以“自我和他者”模型作为中介。一切实在必须被对比性描述,定在必须通过斗争否定他者。物必须通过对于外界的压力影响做出反应来维持自身存在,比如不同的形状和颜色。定在借助于他者的因果作用被界定。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自在之物”概念是孤立地进行分析的,他反对这样的二分法,自在之物作为不可知饿、纯粹的基质又孤立于他者的属性,因而不能得到证明。

黑格尔认为某物是自在的,但它的存在又和他者相关。他从定在与他自己他者的本质关系出发,得出了一切有限事物终将在变化之后消亡。内在冲突达到自我否定。

有限存在之外是无限,它包含着有限,它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过程在这里得到展开。定在的有限事物必然消亡,但在消亡过程里它并非纯粹消失,经历了对自身的扬弃后,它被另一个特定事物取代。

而无限事物,它是变化着的有限事物的整个系统,是概念必然性的展开,借助于矛盾的动力不断运动。

从定在过渡到无限的过程,就达到了“实在”,它是事物(矛盾)一系列产生,转换,消亡过程的展开,借助于这些事物发展,我们趋近本质。实在是要素的总体(由整体性得到),要素互相吸引又互相排斥,推动着事物现象过渡,而现象事物被设定并证明必然性的展现。

根据泰勒的《黑格尔》整理的笔记。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语: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常缩写为G. W. F. Hegel;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时代略晚于康德,是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黑格尔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巴登-符腾堡首府斯图加特;是柏林大学(今日的柏林洪堡大学)的校长。

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标志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更有甚者,由于黑格尔的政治思想兼具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两者之要义,因此,对于那些因看到自由主义在承认个人需求、体现人的基本价值方面的无能为力,而对觉得自由主义正面临挑战的人来说,他的哲学无疑是为自由主义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