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史稿》(第161页)
第三人称代词
上古时期,第三人称代词并没有产生,而是借用指示代词兼作第三人称代词,它们是:厥、其、之、彼。 “厥”作代词,见一于金文、《尚书》、《诗经》及先秦典籍中,主要在句中作定语,表领属关系,例如: 1)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伪尚书·胤征) 2)文王受命厥中身,厥享国五十年。(书·天逸) “其”作第三人称代词,在上古有如下用法: 1.作定语,表领属关系,如: 爱其母,施及庄公。(左传·隐公元年) 虏其人民,系其牛马。(庄子·则阳)《汉语史稿》(第161页)
第三人称代词
上古时期,第三人称代词并没有产生,而是借用指示代词兼作第三人称代词,它们是:厥、其、之、彼。 “厥”作代词,见一于金文、《尚书》、《诗经》及先秦典籍中,主要在句中作定语,表领属关系,例如: 1)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伪尚书·胤征) 2)文王受命厥中身,厥享国五十年。(书·天逸) “其”作第三人称代词,在上古有如下用法: 1.作定语,表领属关系,如: 爱其母,施及庄公。(左传·隐公元年) 虏其人民,系其牛马。(庄子·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