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认为新拟定的文字,对于国内、国际的文化交流确有必要,如,少数民族的特殊姓氏、其它国家的语言中不可替代的翻译、口语使用广泛又无法使用其它文字替代难以实现意思表达的,等等,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你可以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议案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前身是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直属的一个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对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的汉语文字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执行国务院所决定的对于文字使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2、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全国人大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提出议案。